十九大以來信用分級分類監管相關重大文件梳理(三)
2021年09月17日

本文特梳理十九大以來國家發改委、人民銀行發布的信用分級分類監管的相關重大文件。之前推出了中共中央、國務院篇,雙牽頭部門篇,本周推出部委篇。

《關于開展文化和旅游市場信用經濟發展試點工作的通知》
2021年8月31日,交通運輸部發布文化和旅游部辦公廳發布《關于開展文化和旅游市場信用經濟發展試點工作的通知》。
完善信用評價制度。試點開展文化和旅游企業信用評價工作,優化評價指標和評價方式,明確信用信息來源與渠道,依托信用評價結果實施分級分類監管,形成一套以信用評價為基礎的分級分類監管制度。
通運輸“證照分離”改革進一步激發市場主體活力實施方案》
2021年8月31日,交通運輸部關于印發《深化交通運輸“證照分離”改革進一步激發市場主體活力實施方案》的通知
(二)加強事中事后監管。要落實放管結合、并重要求,按照“誰審批、誰監管,誰主管、誰監管”原則,切實履行監管職責,堅決糾正“以批代管”“不批不管”問題,防止出現監管真空。要調整優化監管方式,根據實際采取全覆蓋檢查、重點抽查、依法查處、調整優化監管層級等方式,分領域分類別制定監管規則。要深化落實“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充分運用企業信用風險等級實施差異化監管措施,推行常態化的跨部門聯合抽查,深化“互聯網+監管”,探索智慧監管,健全完善監管方法。
《關于深化“四好農村路”示范創建工作的意見》
2021年7月6日,國家發展改革委發布《關于加強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管理 確保工程安全質量的通知》
三、加強項目實施事中事后監管
(一)加強投資法規執法。強化《政府投資條例》《企業投資項目核準和備案管理條例》制度執行,加強對本地區投資項目特別是備案類項目的事中事后監管,將項目是否按照審批(核準、備案)的項目建設地點、建設規模、建設內容等進行建設作為核查重點。
《環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改革方案》
2021年5月24,生態環境部印發《環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改革方案》
納入信用監督。將環境信息強制性披露納入企業信用管理,作為評價企業信用的重要指標,將企業違反環境信息強制性披露要求的行政處罰信息記入信用記錄,有關部門依據企業信用狀況,依法依規實施分級分類監管。

《關于加強旅游服務質量監管提升旅游服務質量的指導意見》
2021年5月21日,文化和旅游部印發《關于加強旅游服務質量監管提升旅游服務質量的指導意見》。
推進信用分級分類監管。研究制定旅游企業信用評價規范,組織開展企業信用評價,依托信用評價結果實施分級分類監管。
《關于加強文化和旅游市場信用監管有關事項的通知》
2021年3月24日,文化和旅游部辦公廳發布《關于加強文化和旅游市場信用監管有關事項的通知》。
依法實施信用監管。將符合列入條件的文化市場、旅游市場嚴重失信主體列入黑名單,實施信用懲戒,進一步增強震懾力,提升監管效能。
《2021年水利工程建設工作要點》
2021年3月19日,水利部辦公廳發布《2021年水利工程建設工作要點》。
完善水利建設市場信用體系。修改水利建設市場主體信用信息管理辦法相關條款,進一步完善失信約束制度,構建誠信建設長效機制。督促省級水行政主管部門切實履行本地區信用監管主體責任。進一步加強信用評價工作監督管理,指導信用評價機構細化公開信用評價標準、建立健全問題線索和投訴舉報處理制度,加大信用評價結果隨機抽樣核查力度。
《加強和規范交通運輸事中事后監管三年行動方案(2021—2023年)》
2021年2月25日,交通運輸部辦公廳關于印發《加強和規范交通運輸事中事后監管三年行動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
對重點領域實行重點監管。探索建立重點監管清單制度,對重點領域重點事項實行重點監管。建立健全風險分級分類監管機制,注重源頭預防、排查梳理、多元化解和應急處置。

《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旅游客運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
2021年1月13日,交通運輸部辦公廳 公安部辦公廳 商務部辦公廳 文化和旅游部辦公廳 應急管理部辦公廳 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聯合發布《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旅游客運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
要加強信用監管,依法依規記錄市場主體安全生產相關違法失信行為,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信用交通”網站等渠道向社會公開相關行政處罰等信用信息,通過信用分級分類加強重點監管、精準監管,推動失信聯合懲戒。
《關于進一步提升公路橋梁安全耐久水平的意見》
2020年12月28日,交通運輸部《關于進一步提升公路橋梁安全耐久水平的意見》。
(十二)推進養護市場化改革。提高橋梁定期檢查、特殊檢查和加固改造等市場化配置效率,激發市場活力。鼓勵以公開招投標、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引入專業化養護單位,提高橋梁管護專業化水平。鼓勵專業化養護企業做大做強,跨區域長期限承擔公路橋梁周期性管護任務。加快構建以信用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推進公路橋梁養護市場信用分級分類監管,引導專業化企業提高服務品質,激發市場活力。
《關于加強和改進住宅物業管理工作的通知》
2020年12月25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中央政法委、中央文明辦、國家發改委等10部門聯合印發《關于加強和改進住宅物業管理工作的通知》。
要建立物業服務企業信用管理制度。建立物業服務信用評價制度,制定統一的信用評價標準,建設全國信用信息管理平臺。根據合同履行、投訴處理、日常檢查和街道意見等情況,采集相關信用信息,實施信用綜合評價,依法依規公開企業信用記錄和評價結果。依據企業信用狀況,由城市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授予信用星級標識,實行信用分級分類監管,強化信用信息在前期物業管理招標投標、業主大會選聘物業服務企業、政府采購等方面的應用。
《網絡招聘服務管理規定》
2020年12月18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發布《網絡招聘服務管理規定》。
第二十八條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應當加強網絡招聘服務誠信體系建設,健全信用分級分類管理制度,完善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機制。對性質惡劣、情節嚴重、社會危害較大的網絡招聘服務違法失信行為,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實施聯合懲戒。
《關于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推動互聯網上網服務行業規范發展的通知》
2020年12月4日,文化和旅游部發布《關于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推動互聯網上網服務行業規范發展的通知》。
(二)加強信用監管。要落實《全國文化市場黑名單管理辦法》有關規定,堅持“應列入、盡列入”的原則,依法將嚴重違法失信主體列入黑名單,實施信用約束,讓違法違規經營者“一處失信,處處受限”。對上網服務場所實施分級分類管理,進一步提高監管效能。
《水利工程建設項目法人管理指導意見》
2020年12月2日,水利部關于印發《水利工程建設項目法人管理指導意見》的通知。
(二十三)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應將項目法人及其主要管理人員納入水利行業統一的信用監管,其信用信息在全國水利建設市場監管平臺進行公開,實施信用動態監管和聯合懲戒。
處處受限”。對上網服務場所實施分級分類管理,進一步提高監管效能。
《關于推進交通運輸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若干問題的意見》
《餐飲質量安全提升行動方案》
2020年09月29日,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印發關于《餐飲質量安全提升行動方案》的通知。
實施分級分類監管。各地市場監管部門要根據《食品生產經營風險分級管理辦法(試行)》相關要求,全面實施風險分級管理。

《關于健全支持中小企業發展制度的若干意見》
《水利建設市場主體信用信息管理辦法》
《關于加快培育共享制造新模式新業態 促進制造業高質量發展的指導意見》
《關于進一步深化生態環境監管服務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的意見》
《關于進一步規范發展公租房的意見》

《關于進一步加強直銷監督管理工作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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